研究生招生

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3年03月24日

 一、各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

330

44

66

理论经济学

336

45

68

会计

201

46

92

备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请参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

代码

学习

形式

招生人数(含南宁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人数)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

推免拟录取考生数

备注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全日制

76

4

1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理论经济学

020100

全日制

19

1

0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会计

125300

全日制

47(26)

75

0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已满,不接受调剂

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各专业调剂工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详情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形式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

未参加考核者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包括笔试(闭卷)和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各学科复试笔试科目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能力。专业课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专业英语水平(口语、听力、翻译等多种形式)进行测试,要特别注意考核考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

四、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40%+(笔试成绩*36%+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60%

六、调剂考生要求、遴选原则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调剂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要求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2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第四单元:无要求

理论经济学

020100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第四单元:无要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院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考生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即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剂的专业,学科门类须相同(即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

4.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硕的考生不能调入学硕专业;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过程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认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剂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不得少于调入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

6.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二)调剂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

对初试成绩相同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分成绩并结合不同专业对单科成绩的不同要求进行综合筛选;同时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数理和计算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条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择优选择:(1)本科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在我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比赛竞赛(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且排名前三的;(3)获批专利与软著;(4)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流程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考生准考证。

2.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生学历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每一页复印);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修改。考生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定向就业协议书;请注意区分应届生、往届生协议书不同下载地址:https://www.guet.edu.cn/yjszs/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67。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7.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要确保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弄虚作假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一)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我校通过中国研招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录取排名说明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志愿优先、统一划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和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将一志愿考生和校外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校外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未达到相关要求者,不得录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会计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

十、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一)若相关专业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再次开放,具体事宜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或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二)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金鸡岭校区第十教学楼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191501 冯老师

(三)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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