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085501机械工程专业)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9时07分

经综合研判,南宁研究院下设的(085501)机械工程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所有考生均委托机电工程学院(位于桂林花江校区)组织开展。

  1. 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招生人数

一志愿上线

考生人数

推免拟录取考生数

备注

机械工程(专硕)

085501

全日制

85

29

0

普通计划

最终招生指标可能会根据生源等进行调整,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1.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总分

    (含加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备注

    机械工程(专硕)

    085501

    250

    31

    47

    普通计划

  2.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形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采取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专业课笔试考核

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的复试科目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担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二)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

(三)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见相关通知,未按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四、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存在其他规定不予录入的情况。

六、复试流程安排

(一)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微信扫码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南宁研究院、复试批次(以南宁研究院公示复试名单信息为准)等,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二)复试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2

2.面试材料。包括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5份,包含本科成绩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个人荣誉证书)。考生携带材料到面试现场,正式复试前证件交复试秘书审核,个人简历由本人在现场交复试考官查阅。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一)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如考生未能及时到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二)对考生身份存在疑问的,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三)复试小组成员、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否则学校有权追究考生或复试小组成员责任,并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

(四)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生其他影响正常复试的突发事件,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并报告研究生院。

八、录取排名说明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考生分批次、分专业、报考学习形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九、其他补充说明

(一)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花江校区机电大楼409室,联系电话:0773-3569218。考生可在金鸡岭校区乘车13路公交车抵达花江校区。

(二)调剂相关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9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国(境)外取得学历的本科生,202592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包含考生在内的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生考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未经许可任何时间均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

(六)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机电工程学院和南宁研究院共同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3.docx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202503.xlsx

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硕士)202503.doc


南宁研究院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