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校外企业专家加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一批兼职专硕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6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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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科及专硕招生专业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是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高校。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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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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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桂电南宁研究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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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电南宁研究院是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于2022年10月29日正式揭牌,紧紧围绕广西工业强桂、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坚持“立足南宁、面向广西、辐射东盟”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广西“数字南宁”建设为导向,以科教产教融合为主线,大力助推学校与地方共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服务RCEP地区的高水平“政产学研用”为一体的新型科创中心,成为科教产教融合新高地、校地合作新典范。


桂电南宁研究院锚定南宁城市发展新定位,聚焦国家赋予南宁新使命,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需求为导向,坚持把国家需求、社会需求、市场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目前有信息与通信技术、集成电路、新材料技术、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赋能东盟、数字经济等领域的10多个研究团队近200名科技工作者,近2000名研究生进驻研究院,积极建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的建成将为南宁市乃至广西的科技创新注入原动力,为南宁市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智力支援、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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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

卓越工程师学院兼职导师遴选办法,具体内容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桂电研〔2021〕20号)(见附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遴选。

01学术水平

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或工程实践经验,申请专业学位硕导应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近五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批过授权发明专利,或取得过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等。

02师德师风

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要求。

03职称与年龄

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04育人能力

研究生导师应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须积极为研究生培养创造条件,定期对研究生开展指导。应具有一定的教学和指导经验。

申请遴选要求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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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硕导遴选工作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组织申报,由学校相关单位组织遴选工作,原则每年组织一次,特殊情况以具体通知为准。


2. 请各位申报人先阅读附件中所包含文件,再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规定和表格填写要求填写附件3、附件4


3. 请尽量保持附件3和附件4中相关业绩(成果)的顺序一致,尽量按重要性排序,相关业绩(成果)的支撑材料请按顺序整合到一个Word文档或者一个PDF文件中。


4.相关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含签字盖章扫描件)请于2023年12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待审核后单独联系提交。


5.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工作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卢扬雯,电话:15077098023

罗少鹏,电话:18807730789

电子邮箱:guetnn@163.com


导师遴选申请材料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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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加硕导遴选的申请者,需填写附件5《同意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提供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以及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2、外单位调入的硕士生导师,填写《硕导资格重新认定表》和《硕导资格重新认定汇总表》,并提供原单位担任硕导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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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兼职导师师德师风建设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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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应遵守以下指导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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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具体内容见《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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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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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遴选说明.docx

2. 桂电研〔2021〕20号--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 .pdf

3. 附件3 - 2023新增硕导遴选申请表.doc

4. 附件4 - 2023年新增硕导遴选汇总表.xls

5. 附件5 - 同意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证明.docx

6. 卓越工程师学院(宣传册).pdf

7. 所有附件打包下载.zip




编辑:王遥远

校对:王  标、梁  秀

审核:刘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