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本学期学位论文的各项工作。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项目及要求(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
学生类型 | 课程 | 成绩 | 论文开题 | 中期考核 |
硕士、博士 |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 | 成绩合格,且学位课学分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 | 通过 | 通过 |
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完成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学习年限、学分、学分绩等必须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均要在系统中提交,且通过导师和学院审核,并按时提交附件。硕士开题到送审之间的时间不能少于10个月,否则系统将自动限制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2、成果录入及审核
硕士: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实时录入。
博士: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实时录入(送审前论文须为录用,发明专利、科研获奖、专著等已获得;学位答辩申请前论文已检索,专利已授权)。
研究生管理系统成果录入认定及审核流程详见附件1。
二、博士预答辩
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本次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的博士研究生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
三、学位论文电子版系统提交及审核
完成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于10月19日——10月25日中午12点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权限截止时间为11月4日中午12点,学院审核权限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中午12点。请务必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学位相关表格),各导师和学院务必检查学生的提交版本是否规范。
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详见附件2。
结合往年抽查、送审、评阅等情况,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请提前自查。
1.选题不规范。学位论文题目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不符,论文选题太大、研究方法创新性不够等。
2.图、表格式不规范,图、表排版、命名、注释、单位等问题严重。图片质量差、模糊不清等。
3.数据引用不规范。实验数据的来源、排列方式、数量单位不统一等使用不规范或错误,数据前、后不一致,缺乏真实性、可靠性等。
四、重复率检测
学院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学术不端检测。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知网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统一检测,并及时在系统公布检测结果。
1、硕士:若整篇文章的总体文字复制比<15%,检测合格,直接送审。博士:若文字复制比<10%,检测合格,直接送审;
2、硕士:若整篇文章的总体文字复制比≥35%,取消本次送审。博士:若30%≤文字复制比,则取消本次送审资格;
3、硕士:若15%≤整篇文章的总体文字复制比<35%,博士:若10%≤文字复制比<30%,各学院认真审查核实。
(1)总体复制比超标的研究生可在智慧校园中下载检测报告单,如复制部分含有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的学术论文请提交材料到学位办说明情况,如核实,将去除该部分复制比。
(2)若确属有实质性抄袭等行为的学位论文,将取消本次送审资格。
(3)对仅存在综述和基本原理文字复制的,则要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使文字复制比低于规定比例,修改后的论文复制比仍超过规定比例,则本次不予送审。
(4)总体复制比超标的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反馈修改审查表》(在下载专区下载,重检前交一份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对文字复制比做详细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并将二次查重论文电子版(PDF版本)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二次查重论文在规定时间内需重新完成学生提交—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的流程)
4、论文采用电子档评审,无需打印纸质论文,论文检测通过后不能进行任何修改,直接送审。
五、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检测
AIGC检测将通过知网检测通道进行。本次检测不设比例限制,检测结果将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反馈。
六、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采取双盲评审形式,采用研究生院送审和学院送审两种方式。由研究生院送审的学位论文包括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两部分。重点抽查的对象参见硕士授位文件第六章。评审时间为第9-12周。
2、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满足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相关流程及学生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授位文件中“答辩基本程序”的要求组织答辩工作,并于12月4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当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认真修改,并填写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导师应当对修改情况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签字,有争议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修改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意见。对未按要求修改或存在学术规范等问题的,应予以退回。
七、学位申请
研究生通过答辩后须进行学位申请。
1、时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前。
2、步骤: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学位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八、答辩后需要完成的工作
1、研究生管理系统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填写学位授予相关信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束后,12月27日前)
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请据实在规定时间填写每一项信息。(登录“智慧校园”,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认真填写学位相关信息,该数据用于学位信息上报,请确保所填信息准确,务必确定论文题目为终版论文题目)
(2)系统提交终版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束后,12月27日前)
登录“智慧校园”,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毕业与学位”-“终版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
要求:①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系统。②上传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需导师审核同意后论文最终版才能打印。
2.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
(1)学位基本信息表(即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份。
(2)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3本,蓝色封皮;硕士研究生2本,白色封皮)。
注: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使用最新版)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
(3)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办理创新项目变更手续。(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创新项目相关表格/…)。
注意事项:学位论文纸质版封面,不要出现“机密”、“秘密”等涉密文字;学位论文纸质版授权页,检查学生和导师是否签名并填写日期;检查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审批书内容是否完整,学院是否签字盖章;学位审批书中“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记录“,如果是打印好粘贴,答辩秘书必须骑缝签字方才有效;审批书中成绩单必须加盖成绩专用章,复印无效,可适当裁剪。硕博连读成绩单需含有硕士和博士的成绩。
3、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论文提交”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4、结清学费、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
九、毕业、结业、肄业的相关要求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而未能授予学位者,必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认真梳理学籍,及时为已达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办理毕业、结业、肄业等手续。(相关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学位相关表格)
十、其他工作要求
1、除重复率检测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检测,还需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文件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
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各项工作安排表 | ||
工作内容 | 截止日期(博士) | 截止日期(硕士) |
资格审查 | 9月30日 | 10月15日 |
博士预答辩 | 第5周 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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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交送审 | 第6周 10.19-10.25中午12点 | |
导师审核 | 第8周 11月4日中午12点前 | |
学院审核 | 第8周 11月6日中午12点前 | |
学术不端检测 AIGC检测 | 11月6日 | |
学位论文评审 | 第9-12周 11月9日—12月4日 | |
学位论文答辩 | 第13-14周 12月18日前 |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第15周 12月22日前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第16周 | |
附件1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成果录入认定及审核20240918.docx
附件3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及学生需提交材料20240918.doc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