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面向已具有我校学术学位博导资格,且满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桂电研〔2024〕29号,点击查看)文件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专业学位博导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研究方向与申请认定领域相符的人员。每位导师仅可申请认定一个专业学位领域。
二、 认定领域及牵头学院
专业学位领域 | 牵头学院 | 联系人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信息与通信学院 |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2231981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295160 邮箱:gdjsjxy@163.com |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2291053 邮箱:2511836915@qq.com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光电工程学院 |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2675605 |
三、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牵头学院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申请人填写《专业学位博导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专业学位博导资格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含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领域牵头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称请按“姓名-博导认定材料”格式命名。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后,请及时与学院联系,确认材料已收到。
(二)学院审议推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1、材料审核:牵头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领域推荐:组织召开学科(领域)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并确定推荐名单。
3、结果公示: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l所有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
l学科(领域)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推荐名单(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名单发文聘任。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