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届“研在桂电·榜样有我”研究生先进典型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申鑫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激励开拓创新的优秀品质,深入挖掘我校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研究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研究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研在桂电·榜样有我”研究生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研究生(往届获奖者不再参与)

二、评选类别

1. 研究生自强之星

2. 研究生学术之星

3. 研究生科技之星

4. 研究生文体之星

5. 研究生公益之星

三、评选人数

      各学院每个评选类别最多推荐一人,如没有学生达到相应评选条件,可不作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院规、无处分记录;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恪守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和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5.科技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取得一定实践成果;

6.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乐于奉献,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7.参加本次评选所使用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二)其他条件

1.“研究生自强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艰苦朴素、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2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获得本年度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以上。

2.“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2崇尚科学,学术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或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等活动,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能够在院、系(所)研究生群体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或学院认定的重大研究成果(重要刊物、研究报告等);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作为主讲人参加校级或以上级别学术报告会、创新论坛等活动1次或听取校级或以上级别学术报告、参加创新论坛、其他学术5次及以上。

3.“研究生科技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一项条件:

1)在学科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励;

2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要求至少在专业领域内有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研究生文体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能发挥自身的文艺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表演与文艺竞赛活动,表现突出,荣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坚持体育锻炼,能发挥个人体育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表现突出,荣获校级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3)在文艺、体育方面表现突出,至少荣获校级二等奖荣誉2次。

5.研究生公益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项目(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公开报道或受到表彰;

2)获得相关志愿者证书或奖状,在“桂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达到20小时。

五、评选程序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

2. 学院初评并公示三个工作日,确定推荐名单

3. 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推荐学生进行答辩

六、评选时间

 315——330各二级学院完成推荐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人汇总至《附件6:第二届“研在桂电,榜样有我”报名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材料(含支撑材料)发送至guetygb@foxmail.com,纸质版材料(一份,含支撑材料)交至研工部215申鑫老师处。各被推荐人加入QQ交流群:130828036,便于申报材料疑问解答及后续通知发布,活动材料见压缩包。

4中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评选结果。

研工部拟在5月中下旬举办本次评选的颁奖典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5日

第二届研究生先进个人典型评选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