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第三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廖永富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0

鼓励和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通知》(桂电研〔2017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热心研究生教育,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

(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力争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

(三)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研究生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引导研究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营造优良的教风和学风作出贡献;

(四)已培养至少三届研究生,考核期内每年至少培养1名研究生;三年内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有1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所指导研究生获国家奖学金;

(五)模范履行导师职责,在研究生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指导研究生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SCIEISSCICSSCI期刊收录);

(六)三年内所指导研究生没有违法乱纪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未出现学位论文评审不合格、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或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等情况;

(七)指导教师及课题组有规范的研究生指导交流制度,经常与研究生沟通,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生活、学习和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八)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研究生助研工作,成效显著。

(九)研究生主管部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的口碑好。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每位导师只能在一个招生学院申报,不可同时在两个学院申报,各学院在保证参评人员满足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评选标准。

三、各单位推荐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

3

信息与通信学院

3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3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商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

法学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1

人工智能学院

1

光电工程学院

2

四、评选步骤

(一)单位推荐:各学院根据本单位人员情况和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评选结果确定后上报。推荐人选填写《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学院审核后,按推荐排序填写《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评选: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初步获奖名单。

(三)确定名单: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授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329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201室),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lb@guet.edu.cn,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773-2310893

附件1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