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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评选2025年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点击量:634

    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2025年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经北京校友会协商决定,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实行学院轮流参评原则,获奖教师每人奖励5000元。经东莞校友会协商决定,获奖教师每人奖励5000元。

        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单位

    北京校友会(教师部分)奖励金分配名额

    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

    分配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

    -

    1

    信息与通信学院

    -

    1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艺术与设计学院

    -

    -

    商学院

    -

    -

    外国语学院

    -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1

    法学院

    -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1

    -

    人工智能学院

    1

    -

    光电工程学院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体育部

    1

    -

    继续教育学院

    1

    -

    国际学院

    1

    -

    党政办公室

    -

    1

    党委宣传部

    -

    1

    党委学生工作部

    -

    1

    教务处

    -

    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1

    研究生院

    -

    1

    校友办公室

    -

    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

    -

    1

    北海校区

    -

    1

    合计

    6

    14

     

    二、评选标准及办法

    评选标准及办法请分别按照《桂电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管理办法(第二版)》和《桂电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管理办法(第三版)》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安排

    请相关单位积极宣传并组织申报,召开评选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请在2025729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jxpx@guet.edu.cn


    附件1、2.docx

    (盖章版)关于评选2025年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的通知.pdf

    (第二版)北京校友会奖励金管理办法20231007.docx

    (第三版)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管理办法20240624.docx

     

                         校友办   教务处

                         20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