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杜禹发布时间:2025-12-05浏览次数:28

各校外教学点、各有关学生:

为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26年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

二、答辩时间

20261月—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答辩方式

1.学位答辩:由学校负责并组织开展,线上答辩(腾讯会议),202611日后可在教务系统查询具体安排。

2.毕业答辩:由学校负责、校外教学点组织开展,具体安排由校外教学点另行通知。

四、学生申请参加答辩

1.申请时间:202512138:00--121723:59

2.申请方式:在教务系统里申请,学位答辩、毕业答辩、放弃答辩三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

3.申请条件:因学生个人原因申请放弃答辩的,可根据教学安排在下一次答辩时再提出答辩申请。

4.学生在教务系统申请答辩时,须签订《原创性声明》。

五、校外教学点组织开展毕业答辩

1.应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

2.根据答辩学生人数和专业,聘请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并符合专业资质的答辩老师,答辩老师的资质支撑材料由学校审核。

3.每一个答辩小组不得少于三名答辩老师构成。

4.答辩开始前至少15天将答辩安排上报学校,学校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答辩全过程拍照、录像存档,答辩结束后15天内 刻录成光盘上交学校存档。

6.答辩成绩及纸质《成绩评审表》于2026210寄到学校。

 六、关于学位论文检测要求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证我校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进一步加大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力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需要学生自己严格遵守。通过系统查重只是论文检测的一种手段,不能完全代表学位论文符合质量要求,学生需对自己的论文质量负责。对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将不能申请学位;已授予学位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

七、答辩费用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协议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相关费用由校外教学点或学校的教学成本支出,各教学点不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学生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用。

八、材料提交

1.学生答辩通过后需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学校论文写作规范修改完善论文,封面信息填写正确,要求学生于2026210日前在教务系统中上传:

1)任务书电子版(Word版),文件统一以“学号+姓名+任务书”的方式命名。

2)论文修改最终稿电子版(Word版),文件统一以“学号+姓名+论文”的方式命名。

3)原创性声明电子版(Word版),文件统一以“学号+姓名+原创性声明”的方式命名。

4)符合文字复制比要求的维普查重报告原文对照电子版(PDF),文件统一以“学号+姓名+查重报告”的方式命名。

(5)理工类设计图纸或源代码(RAR或ZIP格式),文件统一以“学号+姓名+附件”的方式命名。

2.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需上传到教育部本科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平台上,由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进行抽检。请相关单位和学生一定要重视提交给学校存档的相关材料。

1)纸质版论文资料:包括任务书、论文、查重报告、原创性声明(必须有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2)各校外教学点收集汇总并做好初审,于2026330日前交学校存档。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0773-229299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操作流程说明(学生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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