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
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23    浏览次数:10

人才政策

一、专任教师引进层次、条件及待遇

人才层次

引进条件

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13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税前)。

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业绩,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34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50万元(税前)+贡献绩效,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第四层次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学术积累,具备承担国家级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1.理工类不低于8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70万元,上不封顶;

2.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优秀人才。

1.理工类不低于5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上不封顶;

2.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按第三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若无适合工作岗位,可一次性享受 10-20 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

2.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入读桂电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博士后招聘政策

(一)招聘方向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二)招聘类型和待遇

类型

待遇

师资博士后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待遇;

2.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薪资福利待遇;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年(资助期2年);

4.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师资项目博士后

(项目型)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2.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4.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年(资助期2年);

5.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项目博士后

(项目型)

1.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年(资助期2年);

4.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5.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留校工作,并按学校当年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待遇兑现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驻站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办理其本人及子女的落户手续,工作期满出站后应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其子女上学或入园按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同等对待;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按学校同类人员条件执行;

3.博士后出站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可直接认定为副高职称;

4.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若已取得副高职称,可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5.项目型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奖励3万元。

三、联系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

联系部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

邮编:541004

网址:http://www.guet.edu.cn

微信公众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才引进

联系人:李老师、龚老师、叶老师

电话:0773-2208378/2319230/2291281

手机:18878975976(李老师)、18178366986(龚老师)

简历接收邮箱:zhaopin@guet.edu.cn

(二)博士后招聘:

联系人:蒋老师、常老师

电话:0773-2291258

手机:18078461025(蒋老师)

简历接收邮箱:shizi@gue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