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我院2027年招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招生相关政策、受理考生申诉、审定拟录取名单。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7年具体招收推免生专业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
三、申请条件
报考我院推免硕士生应符合我校2027年接收推免生简章中规定的招收推免硕士生相关报考条件。详见:https://www.guet.edu.cn/yjszs/2026/0827/c4230a159039/page.htm
四、接收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和我院相关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等。
本院推免生报名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1日9:00至10月13日12:00申请人除了按要求填报信息外,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
(4)考生获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复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拍照扫描件。
(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
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请提交上述(1)—(5)的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签字盖章原件),邮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以快递系统查阅为准)。
收件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金老师(联系电话0773-2303796);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建交大楼402室;邮编:541004。
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件。
(二)电子材料:上述全部材料按清单顺序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涉及本人签字、盖章的材料须先签字盖章再扫描),文件命名为“2027推免生+姓名”,邮件主题同文件名,于10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hjin@guet.edu.cn。
(三)学院将在收到电子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未收到确认的,请及时电话或发送邮件联系学院。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申请情况,学院成立专家组审核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名单在学院官网统一公示。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个人自述、外语考核和专家提问等环节,每名硕士生面试考核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须根据我院的要求按时参加考核。
六、成绩计算办法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综合考核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官网统一公示。
考生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请申请者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学院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方式:0773-2303796金老师。
2.学院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773-2322298薛老师。
监督举报信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建交大楼A313室 邮编:541004
(四)本细则由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