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及相关工作部署,我校将启动2025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学填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涵盖院校篇、专业篇、学科篇,共115张数据表。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单位
党政办、组织部、学工部(处)、人事处、团委、发规处、教务处、科研院、财务处、国合处、国资处、研究生院、图书馆、网信中心、体育部、北海校区等,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二)配合单位
各教学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完成数据填报。
三、数据填报流程
2025年12月16日前: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国合处、北海校区完成基础数据表填报。(已在任务分工填报顺序中标注)
2025年12月24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院校篇”“专业篇”“学科篇”数据的填报及单表校验。
2025年12月31日前:发规处完成全校数据汇总与校验,提交学校审议。
2026年1月9日前:发规处锁定并上报数据至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
四、具体要求
1.各相关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加入“桂电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QQ群获取账号与密码,并使用统一账号登录“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应用平台”(网址另行通知)进行填报。
2.填报前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2),确保数据客观、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3.请各责任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材料交接单》(附件3)提交至发展规划处规划统计科(花江校区办公大楼502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及电话:文岩,0773-3569065。
发展规划处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工.xls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pdf
附件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材料交接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