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规范收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费用的说明

发布者:杜禹发布时间:2026-06-08浏览次数:10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管理工作,明确收费标准、规范缴费流程,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学费

层次

学费类型

学费标准

学制

收费依据

本科

文史、财经、政法类

2800/

2

桂价费〔201137号、桂价费〔201349

理工、外语类

3000/

艺术类

3500/

(二)其他费用

1. 毕业论文答辩费:150/次(依据桂价费〔1996463号文件规定);

2. 自学考试课程报考费、实践课程报考费:40/科次(依据桂价费〔2009212号); 

3.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报考费:120/科次(依据桂价费〔2004199号)。

以上报考费、答辩费仅限当次有效,过期作废。考试教材由学生根据学习需求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代购、不强制订购。

若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后续出台新的收费文件或相关通知,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一律按照最新官方文件规定执行。

(三)缴费办法

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费、实践课程报考费、学位外语报考费统一由我校收取。所有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服务号,进入“自考业务”模块完成费用缴纳。

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学籍注册、不予开通线上线下学习权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收费管理

为严格规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及收费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学校、学院名义,开展代收代缴、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我校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因轻信虚假宣传,将费用交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请全体考生务必认准官方渠道,及时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权威信息,审慎甄别各类招生、收费信息,提高防骗意识,所有费用仅可通过学校官方平台缴纳。

若考生遭遇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诈骗等行为,造成个人权益受损的,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擅自以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违规收费等损害学校声誉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自考咨询联系电话:0773-229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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