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转自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发布者:杜禹发布时间:2023-11-24浏览次数:52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我区2023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60分。

艺术类100分。

理工类100分。

经济管理类100分。

法学类149分。

教育学类119分。

农学类130分。

医学类:100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104分。

理工类100分。

艺术(理)类:208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90分。

外语(文)类:101分。

艺术(文)类:90分。

理工类97分。

外语(理)类:220分。

艺术(理)类:9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