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学生退学退费的补充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7-12浏览次数:49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网络助学学生退学退费的补充规定


由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不同于传统的班级教学管理模式,入学时间灵活,学生可随时报名参加网络助学学习,助学平台可即时实现为学生开通学习课件。为了使学费管理更规范,更好地保障学校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网络助学平台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促进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收费及学费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电【2018】8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的教学特点,特对网络助学学生退学退费作补充规定如下:

1、网络助学学生的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经注册缴费后,因网络助学平台原因不能为学生正常开通课件学习的,全部学费退还给学生。

2、网络助学平台为学生开通课件的时间视为学生开学时间,学生在课件开通15天内因故退学的,学费全额退给学生。

3、学生中途退学的,学习终止时间以合作办学单位签字同意的退学时间为准。退学费结算办法:一学年按12个月计算,学习周期以平台开通该学年课件的月份起始至合作单位签字同意退学的月份截止,在扣减掉学习周期内产生的学习费用后,退还该学年未学习的学费。

4、学生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开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学生退学申请表》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学生应退款在办理退费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转入学生银行卡中(遇节假日顺延)。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