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修订)》(桂电国资〔2025〕1号)(附件1)精神,为全面摸清学校固定资产家底,真实完整反映资产状况,确保账实相符,资产信息准确,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
以2026年6月30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方式与时间
(一)以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将分期、分批复核、复查。
(二)资产清查时间从2026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三、资产清查范围
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学校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经法律确认的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等)。
四、资产清查重点(一)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各单位重点清查资产账、实物账、使用人、存放地点相符情况。
(二)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情况。对“账上有记录却没有找到实物”的固定资产,可以认定为“有账无物(盘亏)”;对“未曾入账或超过账面数量”的固定资产,可认定为“有物无账(盘盈)”。
(三)固定资产闲置情况。闲置资产是指自闲置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资产清查材料
(一)资产清查表。各单位根据资产清查实情填写《正常资产清查表》、《闲置资产清查表》、《盘亏资产清查表》、《盘盈资产清查表》、《待处置资产表》、《待清查资产表》、《其他资产清查表》。
(二)资产清查报告。各单位完成资产清查后,及时撰写清查报告,其格式参考《XX单位关于2026年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附件2)。
六、资产清查流程
(一)报送清查人员。各单位报送资产清查人员,要求单位负责领导一名,资产清查联系人一名;在“桂电资产管理工作群”在线填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资产清查人员信息表》。
(二)资产标签打印。各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标签打印与粘贴,确保全部有账资产都张贴资产标签。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方法见《固定资产标签打印和粘贴指南》(附件3)。
(三)资产清查盘点。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为依据,制定清楚计划进行资产清查。按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去现场核对盘点,采用“以账查物、以物查账”形式,对清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清查、盘点、核实。具体工作如下:
1、资产信息情况
(1)对比核准资产实物信息(如铭牌、购置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性,检查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变动后的信息更新,若存在差异的则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
2、资产盘亏情况
若发现有资产盘亏的,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后生成《盘亏资产清查表》,同时查明盘亏的原因,并根据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将相关情况写入资产清查报告中。
3、资产盘盈情况
对有物无账且符合固定资产认定条件的,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生成《盘盈资产清查表》,其操作方法详见《盘盈资产入账操作流程》(附件4)。
4、待报废和闲置资产情况
已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后生成《待处置资产表》,并根据学校报废申请通知及时申请报废;长期低效运转或闲置的资产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后生成《闲置资产清查表》,并推进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
(四)撰写资产清查报告。各单位完成清查后,应及时总结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报告要以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数据为依据,概述资产基本情况、使用成效,分析资产异常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闲置、账实不符、盘亏、开放共享等,深度剖析其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七、材料报送
清查完成后,各单位将资产清查报告Word文档及其签字盖章PDF、清查表PDF打包,压缩包以“2026年XX单位资产清查材料”命名,于2026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27680553@qq.com。
八、资产清查工作核查
(一)资产清查情况汇总。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各单位资产清查材料,分析各单位及全校的资产管理情况。
(二)复查复核。根据工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处派出复查核实小组,分期、分批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复核。
九、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应加强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清查工作能如实反映资产现状和存在问题。
(三)严肃纪律。资产清查工作应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故意隐瞒资产、突击改变资产现状、擅自处置资产等行为,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应用资产管理系统清查模块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资产清查使用手册(电脑端)》(附件5)。
(二)清查工作启动后,将暂停审核各单位资产调剂、报废等业务,待资产清查完成后方能恢复。
(三)固定资产标签打印可以通过花江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的自助机打印,或者到固定资产管理科打印。
(四)为方便沟通,请资产清查员加入“桂电资产管理”QQ群,群号:277026132,请将个人昵称改为:单位-姓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773-2290676。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 XX单位关于2026年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