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资产处置管理,确保报废资产安全、有序、闭环回收,防止资产流失与违规处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报废资产集中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资产回收是学校资产管理与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期完成,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移交,不得拖延、遗漏或擅自处置。
(二)涉及危险品、保密设备、医疗设备及国家规定禁止流入市场、须由指定机构回收处置的特殊资产,一律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纳入本次报废资产回收范围。
(三)各单位对所回收的报废资产进行无害处理,避免在回收过程中导致人员、环境等伤害。
二、回收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须提前会同资产使用人,逐一核对报废资产编号、规格、数量及存放地点,确保账实相符;并将零散报废资产按类别集中归置,做到状态清晰、数量准确、摆放集中,与申报核准信息保持一致。
学校正在申报2026年第二期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若所报废资产中存在以旧换新的仪器设备并需要继续保留的,相关单位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延期回收书面申请。
(二)现场移交
各单位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核定内容,将报废资产完整移交至回收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全程协助移交工作。
报废资产移交过程,单位资产管理员、使用人、回收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由回收公司统一清运;三方在《2025年度资产报废回收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完成闭环交接。
三、回收时间安排
具体回收时段及顺序,详见附件《报废资产回收时间安排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安排执行,逾期不再另行安排集中回收。
四、联系方式
资产报废处置回收相关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科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229067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