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课程教学改革,挖掘学校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6年校级示范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主要指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
二、认定条件
(一)课程须经过至少两个学期推广应用。在教学理念、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达成、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更新、因材施教、教学管理与评价等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具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并承诺持续改进。
(二)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
(三)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无教学事故、无违规违纪记录,能够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四)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在课程内容及讲授中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职业操守、历史文化等素养,给予学生成长启迪,培养学生通用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育人成效。
(五)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实施与评价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解决复杂问题综合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六)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课程优先支持:(1)以国家级、区级优秀课程为基础和支撑的课程;(2)符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课”建设指南》(附件1)的“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3)依托智慧教室,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考核方式等进行大胆创新,教学互动良好、学生参与度较高的课程;(4)定期对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开展集中研讨,协同共建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申报人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示范课程申请书》(附件2),并附课程教学大纲。
(二)学院初评、推荐
各单位对所有开课申请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的课程按要求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顺序填写。
(三)材料报送
2026 年校级示范课程认定共分两批次进行,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教学需求申报,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盖章版):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示范课程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送交课程教材科(花江校区办公楼307室);
2.电子版材料(文件统一命名:“学院+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
可编辑版和盖章版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示范课程申请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871791067@qq.com。
3.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第二批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
(四)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对评选通过的课程认定为校级示范课程,纳入校级示范课程清单。
四、实施要求
校级示范课程应保持开课稳定,每学年应至少开课一次。连续两学年不开课,该课程将不再列入校级示范课程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电话:2290071。
教务处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