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单位推荐、专家遴选,拟认定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示范项目81个,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2月20日—1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花江校区行政办公楼307室。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3978367150。
教务处
2025年12月20日
关于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示范项目认定结果的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