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检验202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效,总结建设经验,确保课程建设质量,推动课程体系的优化与升级,现决定对所有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sheet1,除前期已提交材料的)
2.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通识教育选修模块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sheet2)。
二、验收要求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项目
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应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课”建设指南》(校教〔2023〕17号)(附件2)中相应课程的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电教〔2022〕35号)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北海校区的项目自筹经费,由北海校区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并按时提交验收结果。
(二)校级通识教育选修模块课程建设项目
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项目应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指南》(附件3)中相应课程的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原则上,在项目建设期间须完成至少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任务。项目经费使用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电教〔2022〕35号)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
三、验收方式与流程
(一)自评材料准备
1.提交《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通识教育选修模块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5),经费使用情况需要财务处审核盖章。
2.提交课程项目立项时的立项申请书。
3.课程项目曾经调整过内容、主持人或成员等信息,请提交《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6)。
4.成果支撑材料: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项目:
新修订的教学大纲、新修订的教案、专家或同行听课及评教材料、课程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典型教学案例(至少两个及以上)、学生作品等。
(2)校级通识教育选修模块课程建设项目:
新修订的教学大纲、项目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专家或同行听课及评教材料、教学改革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等,典型教学案例(至少两个及以上,形式不限)。
(二)单位初评
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初评,审核以上所有的自评材料,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8)。
(三)材料报送
以上所有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整理,于11月28日提交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扫描件),邮件发送至相应邮箱。
(四)专家评审
学校组建验收评审专家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
课程教材科联系人:邓琼,联系电话:2290071。邮箱:871791067@qq.com。
通识教育科联系人:蒋雨柔,联系电话:3569669。邮箱:gdtsjyk@163.com。
附件:
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doc
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通识教育选修模块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doc
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