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2025年05月16日 18:00 点击:[3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申请人请直接向我校申请(B类),仔细阅读并参照本说明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发邮件至指定邮箱guet-overseas@guet.edu.cn 或打电话0773-2291331咨询。本项目仅接受东盟国家留学生报名。


一、院校简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

学校开设有本科专业7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3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9(含住建部行业认证1)、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欢迎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我们在美丽的桂林等你。

我校机构代码(即agency number,网上填写申请表时用)10595;奖学金项目种类:B

二、奖学金资助标准

(一)免学费;

(二)免住宿费;

(三)提供生活补助;

(四)提供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

(五)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本科生原则上资助期限最高为5学年(含1年汉补);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资助期限最高为3学年;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资助期限最高为4学年。

三、招生类别

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以理工农医类及人工智能类为主语言文学类专业已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联合培养学生不予招收。

四、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2025523前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提出申请。

五、申请条件

东盟国家学生,身心健康。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中文授课(本科、硕士、博士):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文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本科者,若中文水平未达到四级(HSK4),可以进行一年汉语补习。

2. 英文授课(硕士、博士):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英文水平需达到雅思成绩6.0分以上或同等水平证明。

(四)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高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六、申请方法及申请材料凡未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申请将被视为作废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和严格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过期发送或不按要求发送将被视作无效申请。申请人不需要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但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不实或造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 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9.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国际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生项目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773-2291331

邮箱:guet-overseas@guet.edu.cn


附件1 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pdf

附件2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pdf

附件3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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