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科

2023年06月01日 点击:[133]

办公地点:花江校区国际学术文化交流中心110

办公电话:0773-2216387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起草、执行、修订工作;

2.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年度计划与总结征集、报送工作,联系校内外及上级部门各单位,定期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数据与材料;

3.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化任务指标,开展年度国际化建设工作考核与测评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公务出访团组计划及开展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及学校文件要求完成报批、签证、行前教育、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访问交流、科研合作年度计划,完成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报批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定期报送相关数据;

6.负责学校国际会议和论坛讲座计划征集、申报,协调各学院完成报批管理工作及意识形态审核工作;

7.负责本科生海外访学等学生项目联系、组织协调、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填报及宣传工作;

8.负责联系教育部语合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孔子学院及外方合作高校开展孔子学院组织、经费预算、人员选派管理、年度理事会、师生团组互访、项目管理及宣传工作;

9.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电子信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联盟等国际化合作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联盟宗旨目标、组织机构扩展、中外成员单位管理、导师库建设、新闻报道及其他合作交流工作;

10.负责联系国(境)内外各单位开展国际学术文化交流周等活动,营造学校国际化氛围;

11.负责学校教职工长短期出国(境)访学审批管理、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12.负责学校来访团组联系、计划制定、接待安排协调等工作;

13.负责与国(境)外大学及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的组织协调、协议洽谈、审核及报批工作;

14.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外办(港澳事务办)、自治区台办、各国使领馆等单位的工作对接、对外联系、对外宣传阵地工作;

15.负责外事活动翻译及国际交流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

16.负责学校外事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政策指导;

17.负责学校国(境)外票据汇率核销工作。


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pdf

因公出国(境)材料范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