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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答辩后需完成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25日 15:17      浏览:5323

20235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填写研究生学位信息

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于202365前填写好学位信息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填写完毕后,并打印1份纸质文档,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研究生登录“智慧校园”,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答辩授位”下的“学位信息”,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最终的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待导师审核完论文最终版后才能打印。打印签字后交给所在学院秘书。

若信息有误,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07732310651)。

二、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

1、学位基本信息表一份。

2、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3本,蓝色封皮;硕士研究生2本,白色封皮,封皮上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LOGO要打印成黑色)。

注: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使用最新版)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

3、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办理创新项目移交手续。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移交书》(一式三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表格/…)交至学院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学院秘书。 

三、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论文提交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扫描已签名的“独创性(或创新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

 

四、结清学费、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

五、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符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桂电研〔202217号)文件要求的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评优申请,并通知导师进行审核。因涉及到奖金发放问题,请申请评优的同学暂时不要注销在校期间发放奖助的银行卡。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于67之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学年授位人数(包含202212月、20236)的15%6%

 

 研究生院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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