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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6日 9:28      浏览:412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硕导遴选条件

1、符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桂电研〔202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符合各学科所在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

3、参加2023年拟新增导师“四有导师学院”学习20学时,530日前获得在线研修证书;同时参加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桂林校区或南宁研究院专场),并通过考核。

所有申请者应针对学校已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在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 

 1、参加硕导遴选的申请者,填写《新增硕导遴选申请表》和《新增硕导遴选汇总表》,根据所在学院硕导遴选条件提供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并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外单位调入的硕士生导师,填写《硕导资格重新认定表》和《硕导资格重新认定汇总表》,并提供原单位担任硕导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上述表格模板已发至各学院,各学院需根据学院硕导遴选文件,对上述表格进行调整后另行发放。

三、硕导遴选和资格重新认定程序

1、申请者在61日前将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各学院根据学校、学院文件要求,对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文件要求,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桂电研〔202120号)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硕导推荐名单。

4、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5、各学院在66日前将《****学院硕导遴选标准》、(签字盖章扫描件)、公示后的名单(word文档)、《会议纪要》与《审核决议书》的扫描件(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学院硕导遴选汇总表》(excel)报送至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名单进行公示。

7、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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