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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通知
2022年09月13日 17:09      浏览:23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鼓励和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导师团队,树立为人师表典范,充分发挥优秀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桂电研〔2019〕15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评选办法》要求,本着“立德树人为先、育人实效为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遴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二、评选范围

研究生导师团队,是由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为3—8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团队导师政治素质过硬。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二)团队导师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指导研究生。

(三)导师团队组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梯队结构合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四)近3年,团队导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系列高水平科研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在科研成果转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近3年,育人实效突出,团队导师所带研究生积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学位论文被评为区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国家奖学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表彰奖励等。

(六)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温馨的工作环境,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团队成员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团队导师近3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不予申报;研究生近3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论文送审不合格、广西区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申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每三年评选一次,每位导师只能在一个团队申报,不可同时在两个团队申报;已获得首届奖励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本次不再参与申报。

四、评选步骤

(一)单位推荐:博士点所在学院推荐名额2个,其他学院推荐名额1个。各学院根据申报团队的总体情况,排序上报,推荐的团队需填写《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学校评选: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三)确定名单: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授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五、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在9月30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1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金鸡岭校区2教411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guet.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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