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关于自治区科技厅《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桂科发〔2026〕199号) |
| 2026-07-06 9:30 审核人: (浏览次数:10) |
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二版)》已发布。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桂科管系统”)查阅。项目通过“桂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7月13日18: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依托单位)须于2026年7月15日18: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6年7月24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6年7月28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7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各学院提醒本院老师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审核提交到学校。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发布的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特别提醒 (一)请各项目申报主体认真研读本通知及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二)自治区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自治区科技厅已在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三)建议各项目申报、管理主体积极使用“广西科技厅智能科创平台”(http://116.1.201.193:18899/home/index)中“项目申报智能客服”、“项目形审智能辅助”智能体,提升项目申报、审查效率与材料规范性,助力申报主体高效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2290811。 科研院 202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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