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一种上转换发光透明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四项专利”成果转化(专利权转让)项目的公示 |
| 2025-03-14 21:24 审核人: (浏览次数:10) |
成转〔2025〕8号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桂电科〔2020〕10号)文件规定,对“一种上转换发光透明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四项专利”专利权转让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果基本信息 (1)成果一 1、成果名称:一种上转换发光透明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成果类型:发明专利,ZL202010271654.3 3、成果归属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4、成果完成人:王华,胡岗斌,王名昌,汪江婷,刘浩男,杨玲 5、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上转换发光透明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属于陶瓷材料领域。本发明提供的陶瓷材料结构式为:(1x)K0.5Na0.5NbO3xSr(Yb0.5Ta0.5)O3yM,M为Er或Ho,x=0.01~0.06,y=0.001~0.01。本发明提供的陶瓷材料以K0.5Na0.5NbO3(KNN)铁电陶瓷为基体,固溶第二组元Sr(Yb0.5Ta0.5)O3后,使陶瓷材料具有透明性能;在此基础上,通过掺杂稀土Er或Ho,使陶瓷材料同时具有较好的透光性能和上转换光致发光性能以及铁电性能,是一种多功能陶瓷材料。 6、法律状态:2022年2月18日授权,有效。 (2)成果二 1、成果名称:一种透明荧光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成果类型:发明专利,ZL202110526648.2 3、成果归属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4、成果完成人:王华,刘浩男,史少阳,关英文,赵天豪,许积文 5、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透明荧光铁电陶瓷材料,所述透明荧光铁电陶瓷材料的化学式为:[0.95K0.5Na0.5NbO30.05Sr(Bi0.5Nb0.5)O3]0.1%Hox%Yb,x=0.5~2。本发明提供的陶瓷材料以K0.5Na0.5NbO3(KNN)铁电陶瓷为基体,固溶第二组元Sr(Bi0.5Nb0.5)O3,提高了陶瓷材料的透光性能;在此基础上掺杂稀土元素Ho和Yb使陶瓷材料具有发光性能;并通过控制陶瓷材料中各种成分的含量,使得陶瓷材料具有出色的透明和发光性能,同时兼具一定的铁电性。实验结果表明,本发明提供的陶瓷材料在保持一定透光性能的同时具备良好光致发光性能,且具有一定的铁电特性。 6、法律状态:2022年1月30日授权,有效。 (3)成果三 1、成果名称:一种透明下转换光致发光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成果类型:发明专利,ZL202110806711.8 3、成果归属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4、成果完成人:王华,刘浩男,许积文,杨玲,周尚菊 5、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透明下转换光致发光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属于陶瓷材料技术领域。本发明提供的透明下转换光致发光陶瓷材料,化学式为0.94K0.5Na0.5NbO30.06Sr(Bi0.5Nb0.5)O3,x%Ce,x=0.1~0.4。本发明提供的陶瓷材料以K0.5Na0.5NbO3(KNN)铁电陶瓷为基体,固溶第二组元Sr(Bi0.5Nb0.5)O3后,使陶瓷材料具有透光性能;在此基础上掺杂稀土Ce,使陶瓷材料同时具有良好的透光性和下转换发光性能。本发明通过控制上述陶瓷材料中各种成分的含量,使所述陶瓷材料具有出色的透明和发光性能,是一种多功能光电陶瓷材料。 6、法律状态:2022年3月2日授权,有效。 (4)成果四 1、成果名称:一种无铅透明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成果类型:发明专利,ZL202110068249.6 3、成果归属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4、成果完成人:王华,刘浩男,许积文,杨玲,周尚菊,丘伟 5、成果简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无铅透明铁电陶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涉及陶瓷材料技术领域。本发明提供的无铅透明铁电陶瓷材料的化学组成为(1x)K0.5Na0.5NbO3xSr(Bi0.5Nb0.5)O3,x=0.02~0.07。本发明以KNN铁电陶瓷为基体,固溶第二组元Sr(Bi0.5Nb0.5)O3后,使陶瓷材料具有透光性能;通过控制第二组元的固溶比例,有效调控陶瓷的相结构,使陶瓷处在四方相和立方相两项共存的伪立方相结构,显著提高陶瓷的透过率,并使陶瓷材料具备较好的铁电性能。本发明提供的透明铁电陶瓷材料不含铅,且具有良好的透光性能和铁电性能,是一种光、电功能共存且可调控的多功能陶瓷材料。 6、法律状态:2022年9月28日授权,有效。
二、受让单位名称: 深圳万知达科技有限公司 三、转化方式及价格 1、方式:专利权转让 2、拟交易价格:人民币叁万贰千元整(32000.00) 3、价格形成过程:由成果完成团队通过协议定价方式确定价格,全体完成人同意并签字。 4、扣除专利成本:0元。(授权后的专利年费和滞纳金)
四、成果完成人与受让单位关系 以上成果完成人与受让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
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深圳万知达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费用一次性汇至学校账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日,自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反映。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2208258。
产研处 2025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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