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
【项目申报】关于自治区科技厅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七版)的通知(桂科发〔2026〕148号)
2026-05-19 14:56   审核人: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关键金属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七版)》予以发布。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定向委托、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桂科管系统”)查阅。项目通过“桂科管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6月3日18: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或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6年6月15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依托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6年6月17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7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单位(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科技厅2022年发布的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2290811。

                                           科研院

                                          202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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