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的公示 |
| 2025-10-30 16:02 审核人: (浏览次数:10)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1391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部门)推荐、学校审查,拟推荐2项成果参加自治区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起至11月5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1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社会科学处人文社科成果科(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点:花江校区办公楼318室,邮政编码:541004,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773-2290810。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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