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陆冠霖同学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作者: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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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桂电教〔2025〕27号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提出复学申请也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可予退学。经学院申请,教学科技部审核,对陆冠霖同学拟做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如对退学处理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前向教学科技部反映。
联系地址:教学科技部教务科(西区综合楼305办公室)电话:0779-2661990。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教学科技部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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