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领导干部:
根据校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为加强警示教育,推进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校区决定开展法院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5日(周二)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校区领导、东盟教育中心主任;
2、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
3、校区全体正科级干部(含内聘);
4、校区纪委委员、校区各党总支纪检委员。
四、注意事项
1、校区将统一安排车辆前往;请参加庭审旁听人员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8:00在西区圆盘集合,8:10分统一出发(如自行前往的,请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备);
2、法庭内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法庭门口设有手机存放柜,建议不要带包前往(无人看管);
3、不能携带刀具、打火机等违禁物品;
4、水不能过安检,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有饮水机和纸杯,旁听人员可携带水杯;
5、着装端庄得体、不得戴帽子,做好个人卫生,庭审结束后带走垃圾、随身物品等;
6、庭审旁听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工作安排需请假,处级领导请报校区党委书记审批,其余干部请报分管领导审批。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区监察与审计办公室,联系人:蓝庆娜,联系电话:13807793366。
北海校区党委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