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年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本院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本院该专业招生人数 | 推免拟录取考生数 | 备注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85401 | 全日制 | 7 | 0 |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085411 | 全日制 | 4 | 0 |
最终招生指标可能会根据生源等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本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总分 (含加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 | 备注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85401 | 250 | 31 | 47 | 1 | 普通考生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085411 | 250 | 31 | 47 | 0 | 普通考生 |
三、复试内容、复试形式
(一)复试形式
线下现场复试,复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主要内容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个部分组成。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2.专业课笔试考核
专业课笔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核方式: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按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考核方式:面试(时间约20分钟,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差额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五、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其中,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6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专业课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六、复试流程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附加材料
考生须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的《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
同时提供可以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其它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及成绩单:本科阶段盖章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一份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2.英语水平证明:提供英语等级等证书;
3.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
考生须根据要求在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请所有考生在核实确认已获得复试资格(以公示的复试名单为准)后,再进行缴费。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微信扫码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复试学院名称(电子信息学院)、复试批次(以学院公示复试考生名单信息为准)等信息,根据提示完成缴费。建议考生留存缴费截图备查。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排
(一)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指定位置等候。如考生未能及时到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面试开始如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2分钟,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待该生准备好后再插队复试。
(二)若考生复试期间存在替考、作弊或非独立作答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考生身份存在疑问的,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
(四)考生复试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其他不能继续进行的事件,由复试秘书向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再决定后续复试开展工作,必要时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八、录取排名说明(含不予录取的情况)
(一)录取时考生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存在其他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九、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一)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9-2259236,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邮箱:bhxq7507@163.com。具体事宜通知请考生留意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官网后续通知。
(三)调剂相关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由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