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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全区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2026年05月14日 17:24 点击:[10]

各单位、各部门,各相关个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全区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656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教育事业统计队伍建设,自治区教育厅拟遴选组建广西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库。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入库专家人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中从事教育事业统计管理或具有丰富统计工作经验的一线统计人员,以及从事教育统计研究及分析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入库专家人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三年及以上。

2.熟悉我国教育事业统计的法律法规、基本政策,全面系统掌握统计报表制度,精通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熟练操作、管理、维护教育统计信息管理或机构代码管理等系统。

3.具有较丰富的统计研究经验或统计分析、研究成果,能够按要求参加统计分析、统计核查等自治区级教育事业统计相关工作和活动。

4.具有统计和教育数据研究分析等在研项目的、有独立研究团队的或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域)中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方式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推荐、学校审核遴选相结合的方式。

三、专家库的建立与使用

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的专家,将纳入广西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库,参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全区教育统计分析与研究等工作,并向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带动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报送要求

1.建立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库是加强教育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教育事业统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拟推荐的专家需本人自愿,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基本条件,并填写《广西教育事业统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广西教育事业统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后统一申报。推荐表和汇总表经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5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guet.edu.cn,纸质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花江校区办公大楼502室)。

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规划统计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文岩,3569065

发展规划处  

2026514

附件1:广西教育事业统计专家推荐表.docx附件2:广西教育事业统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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