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请假流程与要求
1.提前申请 非突发事件原则上至少提前1天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并填写《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课程请假条》向辅导员提交请假申请(如需请第二周周一的课程,可于前一周周五完成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可先向任课老师说明并向辅导员报备,24小时内补齐书面请假手续。
2.审批权限 课程请假需任课老师同意、辅导员审核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缺课。
3.材料要求 病假须提供当次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或缴费凭证;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严禁虚报、瞒报、伪造证明。未经批准假条按旷课处理。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课程请假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