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肖谊昌(学号:1900400731),唐莎(学号:1900400713),谢林育(学号:1900420131),因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标准,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拟予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若对次结果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者,视为默认此公告及相关处理结果。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773-2290407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