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艺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艺设字﹝2025﹞23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现将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11日17:00前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地址:信科41教1区104,联系电话:15791960304,邮箱:2417466693@qq.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