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拟对刘光凤、罗韦节2名同学进行学籍预处理(详见附表)。公告期为2025年4月9日-4月18日,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本人。学生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地址:花江校区411104,联系电话:0773-2290407,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4月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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