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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7年招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2026年09月24日 作者: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学院2027年招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如下。

一、 组织与领导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招生相关政策、受理考生申诉、审定拟录取名单。

二、 招生计划

本学院2027年具体招收推免生专业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

三、 申请条件

   (一)报考本学院推免硕士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符合我校202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中规定的招收推免硕士生相关报考条件。

四、 接收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和本学院相关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等。

本学院推免生报名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1日9:00至10月13日12:00止

申请人除了按要求填报信息外,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有效期内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

(四)考生获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等,请面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拍照扫描件;

(五)《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学院补充材料内容

申请人须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在复试前按要求发送至邮箱17620991055@163.com提交(部分纸质材料按学院通知时间提交)。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五、 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申请情况,学院成立专家组审核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择优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名单在学院官网统一公示。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个人自述、外语考核和专家提问等环节,每名硕士生面试考核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须根据本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考核。

(五)学院其他补充

1.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分类面试办法。

2.面试过程力求操作规范,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 成绩计算办法

本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综合考核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官网统一公示。

考生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0%+材料审核成绩×20%+外语应用能力成绩×10%(满分100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

七、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请申请者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四创中心1号楼303室

电话:0773-2305515;  联系人:段老师

(四)本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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