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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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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作:协助校长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校友、教育发展基金会、离退休、关工委、继续教育、体育、图书资料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校友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图书馆。 联系单位:商学院、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花江房地产公司、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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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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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作:协助校长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校友、教育发展基金会、离退休、关工委、继续教育、体育、图书资料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校友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图书馆。 联系单位:商学院、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花江房地产公司、教育发展基金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