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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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鸥

李海鸥(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工作:协助书记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校长负责发展规划、对口支援、教学、招生、花江慧谷建设、研究生教育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识教育中心。

联系单位:法学院、光电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