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举办教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及继承政策宣讲会
2026年05月29日 点击:10

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及教职工家属的服务工作,2026年5月29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应离退处邀请,在金鸡岭校区正平馆报告厅举办“教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及继承相关政策”专题宣讲会。会议由国资处房地产科江老师主讲,政策法规室查老师受邀共同参与,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宣讲会上,江老师围绕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条件、交易流程、继承手续及注意事项等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查老师结合法律法规,就继承权认定、产权纠纷防范等提供了专业指导。在互动环节,参会老同志及家属踊跃提问,两位老师逐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贴近实际、讲解清晰透彻,切实解决了大家的困惑。国资处将继续秉持服务宗旨,为教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政策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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