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置评议流程图

二、对于申购50万元(含)-200万元科研仪器
1. 查重报告线上申请指南。
2. 申购单位自行开展购置评议,评议时须将查重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完成评议后,将评议结果上传至共享平台。
3. 线上流程完成后,需将盖章版评议结果(1份)寄送至自治区大仪办(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2号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D204,联系电话:0771-5324691、5332786)
三、对于20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提交以下材料至自治区科技厅:
1.申请函《XX单位关于申请开展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的函》1份,函内容简要说明本单位申购仪器的总体情况,明确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
2.《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申请表》见:资料下载-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科(每台仪器1份)。
3.提交方式:通过综办平台以电子公文形式提交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cc@kjt.gxzf.gov.cn(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材料),并同步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科技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联系电话:0771-2806423)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大仪办。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2号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D204(邮编:530022)
联系人:徐慧 王则奋
电话:0771-5324691、5332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