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45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考核对象:我校≥50万元且已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管理满一年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均须参加考核(见附件)。
(二)考核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南宁海关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规字〔2025〕1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评价考核主要包括管理单位对科研仪器的组织管理情况、入网率及信息公开、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共享服务效果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具体如下:
1. 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2. 入网率及信息公开:仪器入网开放率、仪器信息完整度、仪器共享使用的便捷性等;
3. 运行使用及开放共享情况:年度运行的机时数、年度对外服务的机时数;
4. 共享服务效果:共享仪器的年度样品数、共享仪器的年度收入、共享仪器的年度服务量等;
5. 服务质量:支撑服务情况、用户评价情况、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及资质和授权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线填报数据、线上核查及组织专家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考核。
二、相关要求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1号)明确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同时作为新购科研仪器购置评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评价考核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单位(机组),将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记录;对于通用性强但使用率较低、开放共享差的科研仪器,应按规定将其纳入政府公物仓系统管理。
(二)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价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各机组相关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相关支撑材料详实、特点特色突出。
(三)各有关学院于2026年1月8日前,将相关考核材料(见附件)发送至邮箱yuan1122@gue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科。联系人及电话:袁老师,229068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