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各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原则上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届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核查整改情况,并将整改结果计入2025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中。现就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整改通知如下:
(一)若存在资产未落实清查、被盗、损毁、丢失等情况的,各资产使用单位核实真实情况,确保资产数据准确。针对被盗、损毁、丢失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追偿方案并予以落实。
(二)若存在资产使用效益低问题的,各资产使用单位制定如合并使用、调拨、调剂、置换等盘活方案并予以实施。确实无法有效盘活的资产,交由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调拨使用。
(三)若存在进口设备资产管理信息缺失的,各资产使用单位核查并及时补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2020年以来进口设备缺失的必填项数据。
各资产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以及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整改内容,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任务,确保提交的整改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以上问题整改的电子版材料以“XX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材料”命名,并发送至27680553@qq.com。
整改过程中如需解读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请与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2290676。
附件:2020年以来进口设备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
进口设备清单(2020年以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