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资产计量入账规定
2023年06月01日 点击:403

树木资产计量入账规定如下:

一、入账流程

学校种植或购置的树木,单株金额1000元或批量金额≥20000元的,由后勤处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资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并上传相应的价值依据及材料。国资处审核入账后,经办人将固定资产入账单和价值依据提交财务处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二、价值确定方法

树木价值的确定:①工程已经结算的,以工程结算书或工程结算审定书上标注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工程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决算的,以施工单位提供树木清单(包含品种,名称、综合单价,数量,规格)确定,该清单需经后勤处审核确认;③捐赠的树木,由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清单等价值依据确定,如捐赠者未提供的,以桂林市当期树木市值指导价确定价值。已记入固定资产的树木,不再开具专项工程验收单。

三、后续管理办法

树木资产入账后,由后勤处进行维护管理和定期盘点。发生树木死亡、损毁等情况导致其价值不存在时,参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桂电国资[2015]8号)的规定,进行报废下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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