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拟招生人数
我校202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7人,其中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75名,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7年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人数为准。
详细信息可查阅《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专业拟考试招生计划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计划数,各专业拟考试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7年实际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学科平台、科研成果、师资、培养质量和学校发展等因素,对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10人(包含在全校总计划内),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为准,此计划单列招生、专项专用,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专业范围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名额依据上级最终下达计划以及各专业报考上线人数等情况,在该专项计划招生学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其它专业类别(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我校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长均为三小时,均无需使用画板类工具、无需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9.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二)网上报名补充提醒
2027年研考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进一步升级报名系统,优化报名照片采集模式,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需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得补办。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相关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我校工商管理和会计2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我校其余专业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初试方式及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长均为三小时,均无需使用画板类工具、无需使用非常规考试用纸、无需使用计算器,除常规文具外需携带的工具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及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复试考核总成绩合格标准、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破格复试,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跨专业报考我校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5101英语笔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进行加试,加试科目及要求与同等学力考生相同,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和会计2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可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将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在本单位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仅需考生本人签字,无需用人单位签字;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招生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在2027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九、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学籍情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按照有关文件处理。
我校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我校2027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在桂林市金鸡岭校区开展教学培养工作,其余专业2027级硕士研究生拟在桂林市花江校区开展教学培养工作。因培养过程需要、实习实践等原因,实际培养地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后续最终安排为准。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学制 |
设计 | 135700 | 13000元/年 | 3年 |
会计 | 125300 | 14500元/年 | 3年 |
英语笔译 | 055101 | 13000元/年 | 3年 |
应用统计 | 025200 | 13000元/年 | 3年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13000元/年 | 3年 |
法律(法学) | 035102 | 13000元/年 | 3年 |
工商管理 | 125100 | 30000元/年 | 2年 |
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学制 |
工商管理 | 125100 | 54000元/年,按2年收取 | 2.5年 |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研究生多元化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转入我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且无固定工资收入)。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
(3)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新生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奖比例 | ≤15% | ≤25% | ≤30%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10000 | 6000 | 2000 |
◆二、三年级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奖比例 | ≤10% | ≤20% | ≤30%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10000 | 6000 | 3000 |
具体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关文件执行。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73-2322180
联系人:黄老师 刘老师 吕老师
研究生院主页 https://www.guet.edu.cn/gra/
研究生招生网 https://www.guet.edu.cn/yjszs/
(二)学院联系方式:
https://www.guet.edu.cn/yjszs/2023/0206/c4247a37490/page.htm
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上级文件有相关规定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校概况.pdf
附件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pdf
附件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培养计划项目简介.pdf
附件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