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32号),我校共有41个项目获得立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A类18项,一般项目B类18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
学校按要求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50%,一年后经中期检查拨付余下50%。(项目名称及具体资助情况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施
立项项目实行学校负责制,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项目的启动、实施、经费管理及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课题组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负责把握立项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实践进度。
(二)项目调整
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在研究过程中应保持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如确有需调整项目研究计划、研究时限及项目组成员时,要按照桂教高教〔2021〕32号文件要求办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只允许调整一次。
(三)项目结题
教育厅每年4月和9月各安排一次教改项目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研究计划和教学实践,按照要求向学校提交结题材料,学校审核合格后统一向教育厅申报。
附件1: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资助经费一览表
附件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