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北京校友会协商决定,“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实行学院轮流参评原则,获奖教师每人奖励5000元;根据东莞校友会协商决定,“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获奖教师每人奖励5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 单位 | 北京校友会(教师部分)奖励金分配名额 | 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 分配名额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 |
信息与通信学院 | 1 | - |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 1 |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1 | - |
商学院 | 1 | -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 | - |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 | 1 |
法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 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 | 1 |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 -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 | 1 |
光电工程学院 | -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 |
体育部 | - | 1 |
继续教育学院 | - | 1 |
教务处 | - | 1 |
研究生院 | - | 1 |
南宁研究院 | - | 1 |
合计 | 6人 | 12人 |
二、评选标准及办法
评选标准及办法请分别按照《桂电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管理办法(第二版)》和《桂电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管理办法(第三版)》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安排及工作要求
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评选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请于2026年9月29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及《“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xpx@guet.edu.cn。
关于评选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的通知-附件.docx
校友办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