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五批专业带头人赴粤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桂教办〔2026〕676号)文件要求,学校拟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目的
深入学习借鉴广东省高校“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AI赋能教育等方面的先进模式、实践路径与典型经验,提升我校专业带头人综合能力,深化与广东省高校的交流合作。
二、计划交流学习时间
2026年秋季学期。
三、推荐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脱岗完成1学期交流学习。
4.原则上应为自治区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鼓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系(教研室)主任参加。
5. 优先推荐服务我区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发展的专业带头人参加交流学习。
四、推荐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优先从与意向高校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专业推荐。若推荐教师入选,须确保协调安排好推荐教师的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推荐教师能够脱产交流学习,每学院(部)最多推荐1人。已参加过赴粤高校交流学习的人员不再选派,学校将择优遴选推荐至自治区。
五、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将《第五批赴区外高校交流学习学院推荐表》填写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7日15:00前将电子文档推荐表及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jxpx@gue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