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6〕10号)和《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不断深化创新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现开展我校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提出问题、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指导老师和企业指导老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引导大学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型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团队要有效利用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除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之外的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三、项目来源
项目选题应方向正确、内容充实、难度适中,具有创新性、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鼓励学生早进课题组、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具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选题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成的学生团队申报的交叉学科选题项目;鼓励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与科技前沿趋势,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医疗、制造、农业等领域的创新实践项目。项目来源包含以下3类:
1.自主命题项目。学生自行选题或在教师指导下自拟的发明、设计、创作或社会调查等探索性研究课题,以及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等。
2.产教融合项目。经学校前期开展产教融合命题征集与评审工作,遴选出产教融合命题92道(见附件1、附件2,其中可作为国家级项目命题36道),鼓励团队积极申报、“真题真做”“揭榜挂帅”。学校将重点支持并优先推荐产教融合项目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各学院申报的产教融合项目数(区级及以上)应不低于总申报项目数(区级及以上)的20%。
3.2026年度“青年实干家”揭榜挂帅专项行动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青年实干家”揭榜挂帅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立项项目符合大学生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申报条件的,推荐参评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计划训练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大创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可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可申报下一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3.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不含校级),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指导老师。产教融合项目实行“双导师”制,第一指导老师须由校内在职教师担任,第二指导老师须由合作企业指派的导师担任。创业实践类项目的指导老师须有一名具有创业或企业实践经历。
4.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负责人须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通过结题验收。
五、立项评审与经费支持
1.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3)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产教融合项目应邀请企业专家共同评审),确定本学院校级、自治区级和推荐国家级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2.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对各学院推荐国家级项目进行二次遴选,确定最终国家级项目。创新创业学院将对部分区级产教融合项目进行抽查评审。
3.学校将在推荐为国家级的大创计划项目中遴选2项推荐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4.成功立项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将获得一定的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自筹经费开展自治区级(超出最低申报项目数的自治区级项目经费需自筹)、校级项目立项,校级项目经费不低于1000元/项。各学院要加强对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人员经费。
5.项目成果形式及成果要求参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3〕4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4)。产教融合项目结题要求根据企业或横向课题负责人的验收要求和预期成果作适当调整。2026年度“青年实干家”揭榜挂帅专项行动项目结题单独组织专项答辩,其他结题条件不变。
6.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实施过程中,项目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设计方案、软件程序、调研报告等,其所有权均归属项目所在学校。项目团队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展示成果时,须严格标注项目来源及学校。
六、材料报送
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共同负责大创计划项目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管理,团委负责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管理。
1.网络申报。我校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所有材料都在系统填报、审核(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5),其中项目所属专业类代码参照附件6“专业类代码对照表”填写,指导教师职称参照附件7“职称对照表”填写。网络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6日17:00,链接地址https://dcxm.guet.edu.cn。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留存纸质版申报材料。
2.材料报送。各学院需报送项目评审结果表(附件8)一份(按成绩排序,并附上评审说明),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电子档项目评审结果表(包含扫描件和电子表格)以“xxxx学院大创计划项目评审结果表”命名发至邮箱。各学院应在5月12日前完成大创立项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于5月15日12:00前将材料交至学校。创新项目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15677339685@163.com;创业项目材料交至团委,邮箱:tuanwei@guet.edu.cn。
七、其他事项
1.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并对成功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培育,校级培育项目可在下一年度择优推荐立项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学校将依据各学院校级项目立项数和项目质量适当调整学院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2.鼓励各学院遴选推荐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积极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走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3.未尽事宜,创新项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孙源峰,联系电话:0773-2213717;创业项目请联系团委,联系人:傅旭东,联系电话:0773-2328312。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2日
